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0-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新区2020-16号:
地块位置: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1E、02B、02C、03B、03C、04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太湖湾单元CBD片区,北临银山一路,南临银山二路,东侧为百亩港,西侧为朱家港。)
(区位图)
总出让面积:130526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含服务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居住70年。
起 始 价:人民币 54910万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982万元。
动工时间:2021年8月6日前
竣工时间:2025年8月5日前[建筑项目高度超100米(含)以上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现场图)
地块相关要求
1.该宗地由7个子地块和代征道路地块组成,其中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4、02B、03B号等四个子地块均带方案出让。
2.该地块建设应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应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3.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公建项目采用钢结构或钢-混结构建造方式。各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4%,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4.住宅按地上建筑面积10%,非住宅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7%修建甲类核6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4、02B、03B号地块防空地下室应统筹设计,互通互联。
5.经营性用途物业最小分割销售单元计容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6.代征道路由土地受让方代建。代征道路地下空间可利用为公共停车和交通疏散等用途,地下公共车位可计入地块停车位指标。由土地受让方负责组织设计并实施与东侧TH-08-02-05号地块连通的公共地下通道。
7.相邻地块的地下空间应互联互通,或预留与相邻地块联通的地下通道式地下空间。
8.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2B、03B号地块内各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一类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环卫部门。太湖湾单元(TH-08-02)02C地块集中配建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9.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无条件配合政府5G通讯建设。
湖新区2020-16号:太湖湾单元(TH-08-02)01D、01E、02B、02C、03B、03C、04号地块最终由湖州市新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54910万元竞得。
(地标建筑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