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吴兴区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阶段性调整《吴兴区“才聚湖州凤栖吴兴”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中购房补贴政策意见的公告。
1.调整补贴对象。
明确对象为在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吴兴区指定范围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2.调整补贴标准。
在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原有标准基础上,新增中级工,一次性补贴5万元;初级工,一次性补贴3万元。
3.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
执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明确如下:明确吴兴区指定范围为高新区全域、八里店镇全域、织里镇全域、湖东街道三环东路以东区域、道场乡二环南路以北区域;明确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是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此期间外购房的,按原购房政策执行;明确首次购房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2022年8月31日前(含)在指定范围内无网签备案记录且名下无其他住宅类房产;明确自2022年9月1日(含)起在指定范围内有房产过户记录的不列入首套房认定。
来源:吴兴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