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湖州中心城市集中挂出11宗涉宅用地,总出让面积477384㎡,总起拍价39.9065亿元。
其中,仁皇山版块挂出2宗涉宅用地,湖东西区挂出3宗涉宅用地,东部新城挂出3宗涉宅用地,埭溪镇挂出1宗涉宅用地,妙西镇挂出2宗涉宅用地,南浔挂出9宗涉宅用地。
楼面价最高的是仁西单元RHS-02-01-02A-1号地块,9001.28元/㎡。
详情如下:
2022-55号地块:吴兴区埭溪镇211号地块
Part.1
开工时间:2024年1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8年1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该宗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部分住宅向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限价销售,销售价格为7500元/平方米,销售住宅套数不少于600套,销售面积为76650平方米,面积不足一套的,按一套计算;770个产权地下车位(非人防车位)向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限价销售,销售价格为50000元/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优先挑选上述定向限价销售住宅房源和地下车位位置。上述定向限价销售住宅、地下车位付款方式: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三个月内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购买总价款的30%,项目取得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意见书后三个月内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购买总价款的30%,项目建成并通过综合验收后三个月内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购买总价款的40%,前述要求由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由此引发的一切社会风险稳控、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承担。
2、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3、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0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4、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吴兴区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5、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均应水电独立)等配套公建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设并移交,采用毛坯交付。
6、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公共厕所(水电独立)一座,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埭溪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7、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的12班幼儿园(水电独立)一座,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吴兴区教育局。
2022-56号:吴兴区南塘漾单元01-02A地块
Part.2
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7年12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2、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该项目若为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0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满足易地建设要求,具体和吴兴区人防办对接;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4、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未来社区配套商业,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吴兴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前述建设要求、建设的业态由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
5、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均应水电独立)等配套公建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设并移交,采用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
2022-57号:吴兴区乌山单元01-05A地块
Part.3
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8年12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该宗地内的住宅片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要求,登记、销售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商业片区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
2、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4、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0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5、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吴兴区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4、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均应水电独立)等配套公建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设并移交,其中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采用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
2022-58号:湖东分区谈家扇单元HD-02-01-01P、K号地块
Part.4
开工时间:2024年6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8年6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该宗地内的住宅部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要求,登记、销售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A区、B区、C区中的商业部分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D区商业部分不得分割登记,需整体运营,可以整体销售;前述建设约定、建设的业态由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管。
2、代征道路及D区必须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涉及分期建设时,必须在首期实施完成,不得晚于其他区块进行规划竣工核实。
3、该宗地内代征道路、代征绿地由竞得人建设,建设监管部门、建成后验收的牵头部门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验收后移交给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管理。
4、需在D区配建占地面积不少于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100平方米的15班幼儿园(水电独立)一所,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市教育局。
5、需在D区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一类公共厕所(水电独立)一座,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市环卫中心。
6、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均应水电独立)等配套公建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设并移交,采用毛坯交付。
7、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8、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0号)《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9、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市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2022-59号:湖东分区谈家扇单元HD-02-03-03A号地块
Part.5
开工时间:2024年1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8年1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2、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0号)《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市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4、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均应水电独立)等配套公建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设并移交,采用毛坯交付。
5、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一类公共厕所(水电独立)一座,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湖州市环卫中心。
湖新区2022-34号:仁西单元RHS-02-01-02A-1号地块
Part.6
动工时间:2024年2月21日前
竣工时间:2026年2月20日前[建设项目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地块相关要求
1.建设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需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
2.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市人防主管部门对接;受让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受让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
3.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具体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湖州市推进新型建筑业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执行。
4.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5.竞得人需到湖州市国家安全局申办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手续,并且在正式施工前需将修改过的最终施工方案报湖州市国家安全局审核。项目建成后严禁出售给境外机构或人员。
2022-46号:南浔区千金镇2018-32号地块
Part.7
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6年12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2、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该项目若为政府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如为保障性住房,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南浔区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2022-47号:南浔区双林镇2020-18号地块
Part.8
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6年12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2、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均应水电独立)等配套公建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建设并移交,采用毛坯交付,须和住宅部分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涉及分期建设时,必须在首期实施完成。
3、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该项目若为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如为保障性住房,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4、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南浔区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2022-48号:南浔区双林镇2022-37号地块
Part.9
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6年12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2、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该项目若为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如为保障性住房,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南浔区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2022-49号:南浔区善琏镇2018-10号地块
Part.10
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6年12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2、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该项目若为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如为保障性住房,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南浔区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
2022-50号:南浔区善琏镇2018-11号地块
Part.11
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前
竣工时间:2026年12月1日前[地下空间超二层(含)的,建设周期另延长6个月]。
相关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要求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后和湖州市公安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252285)。
2、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该项目若为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如为保障性住房,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装配式建造应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要求;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本宗地应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南浔区人防主管部门对接;竞得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本项内容由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管(联系方式:0572-2775032)。